醫療污水中含有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病原體(如寄生蟲卵、病原菌、病毒等)、有機物、漂浮及懸浮物、放射性污染物等。這些污染物如果不經處理直接排放,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甚至成為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
醫療污水處理的原則是分質分流、局部分隔治理,將污染就近消滅在污染源處。主要處理方法包括沉淀與消毒,其中常用的消毒劑有液氯、臭氧和次氯酸鈉等。近年來,為了提高消毒效率并減少二次污染,臭氧化法消毒逐漸被廣泛采用。
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醫院污水的余氯排放限值(日均值)為總余氯0.5mg/L。這一標準適用于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以及其他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
在采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時,工藝控制要求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應大于等于1小時,接觸池出口的總余氯應在3~10mg/L之間。這是為了確保消毒效果,殺滅污水中的細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
對于直接排入水體的污水,其總余氯的標準值也是0.5mg/L。這意味著在醫院污水處理系統中,必須有足夠的消毒能力,以確保污水中的病原微生物得到有效殺滅,同時排放的污水達到環保標準,不對周圍環境和居民造成影響。
醫療污水處理工藝的選擇取決于醫院的規模、性質和污水排放去向。常見的工藝有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簡易生化處理。一級處理通常包括預處理和強化消毒,二級處理則包括生物氧化和接觸消毒,而三級處理則是對極難降解有機物和某些水體富營養化的無機物進行進一步處理。